一、应急电源的适用范围: 根据有关电气法规和国家标准,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供电。一次负荷供电一般包括电视台、广播电台、民用机场、火车站、银行、县(区)级以上医院、市(区)级以上气象站、重要办公楼、高等院校重要实验室、大型博物馆、计算中心等。 一级负荷要求供电系统在正常运行和发生事故时都能保证持续供电。因此,对于一级负载,应采用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,并根据生产需要和允许停电时间,采用双电源进行自动或手动切换,或采用双电源分组同时供电接线。一般情况下,还应使用应急电源作为备用电源。如果一次负荷不大,可以使用电池和自备发电机等设备,或者从附近的机组获得第二个独立的电源。这里所说的两个“独立电源”是指其中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或断电进行维护,而不影响另一个电源的继续供电。 1.消防设施用电:消防泵、消防电梯、防排烟设施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应急照明、电动防火门等。 2.安防设施用电:防盗信号电源、事故应急照明、道路照明。 3.供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系统使用的电源。 4.高档酒店、重要写字楼、商业、**楼宇的中控室及计算机管理系统。 5.部分电力和照明消费具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。晋江柴
上一条:柴油发电机组冬季使用注意事项
下一条:拆卸柴油发电机的原则和注意事项
【如果您还没有关注“公司名称”手机网站】